各行署、拉薩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4〕17號)精神,我區出臺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藏政發〔2005〕6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強化各級政府的調控職能,認真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為貫徹《實施意見》精神,全面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進一步深化我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的認識
糧食工作不僅關系我區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社會穩定,而且關系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糧食實行專員(市長)負責制,是我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確保我區糧食安全的一項重要制度。我區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前,糧食系統的財和物由自治區糧食局統一管理,改革后糧食系統的人、財、物全部實行分級屬地管理,各地(市)專員(市長)肩負的糧食工作責任更加重大。各地(市)、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從構建和諧社會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對推動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確保我區糧食安全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統一到國家和自治區關于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上來,全面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責任制,進一步深化我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切實維護好廣大糧食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利益,確保我區糧食安全。
二、全面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要在國家和自治區宏觀調控下,切實對本地區的糧食生產、流通和安全負起責任。專員(市長)在糧食工作方面的主要責任是:
(一)繼續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為確保實現糧食安全提供基礎保障。我區耕地資源有限,農業生產稟賦較差,擴大糧食播種面積潛力小。各地(市)必須始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不動搖,認真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決控制建設占地規模,加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在進行大規模的農牧民安居工程建設過程中,防止亂占耕地和基本農田。要嚴格土地管理責任制,落實土地督察制度,對各類土地違法違規案件要嚴肅查處。
?。ǘ├^續穩定發展糧食生產,不斷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各地(市)要高度重視糧食穩定發展,切實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精神,始終把糧食安全放在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位置,采取綜合措施,大力推進糧食的產業化經營。各地(市)專員(市長)一定要切實擔負起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實現糧食產量穩定增長的責任,一方面要繼續穩定糧食種植面積,適當提高青稞種植面積,以滿足農牧民群眾的生活需要。糧食主產區要堅持不懈地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積極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和優良品種,進一步優化種植結構,按照高產、優質、高效、安全農業的要求,繼續深入實施提高糧油單產行動計劃。另一方面要積極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各地(市)要切實擔負起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的責任,鼓勵、支持和培育糧食經營龍頭企業,增加糧食產品附加值。切實把糧食產業化經營作為富民強縣和發展縣域經濟的重點工作來抓。
(三)落實糧食直接補貼政策,保護和提高種糧農民的積極性。按照國家統一要求,2005年我區建立了糧食直接補貼機制,明確了具體政策,調動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促進了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自治區將進一步完善對種糧農民的糧食直補政策,加大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規模。各地(市)要按照自治區確定的各項支農、助農、惠農政策,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積極引導農民調整種植結構,大力發展優質糧食生產,提高良種覆蓋面積。要認真按照自治區已經明確的直補范圍、對象和方式,繼續堅持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確保這一惠農政策切實不折不扣地兌現。各地(市)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注意總結糧食直補的經驗和做法。有關部門要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逐步加以完善,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的政策措施。要切實管好用好直補資金,加強對直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財政、農行等部門要加強對補貼資金專戶的監管,嚴禁擠占挪用。
(四)加強和改善糧食宏觀調控,確保糧食供求平衡。加強宏觀調控,是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必要前提,也是各級政府的主要職責。我區確保糧食安全的重點和難點在農牧區,尤其是邊遠農牧區。因此,必須建立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完善調控制度和機制,合理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進糧食生產穩定增長和糧食流通正常運行,保證糧食供求平衡,確保糧食安全。各地(市)、各部門要加強以下幾個重點工作:一是建立有效的糧食供求總量平衡和應急機制。要立足我區區情和糧情,切實加強糧食有關數據的宏觀分析,加強對多渠道糧食流通的動態監測,深入分析供求形勢和價格走勢,實行對全社會糧食生產、消費、庫存、價格等信息的定期發布制度,進一步增強政府調控糧食市場的能力,確保本地(市)糧食價格平穩和糧食市場穩定。按照《西藏自治區糧食應急預案》的要求,各地(市)要抓緊制定糧食應急預案,建立糧食應急加工、供應、儲運網絡等應急保障系統,提高應急能力。二是支持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轄區內儲備糧的管理。各地(市)要加強對自治區儲備糧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管。要嚴格儲備糧輪換,確保儲備糧的規模、數量、品種和質量,更好地適應糧食宏觀調控的需要。三是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西藏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正確引導市場預期,為宏觀決策和社會糧食經營提供信息服務。
?。ㄎ澹┙⒓Z食產銷區之間長期穩定的購銷協作關系。各地(市)要增強大局意識和長遠意識,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協調、市場機制、企業運作、豐歉保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長期穩定”的工作原則,大力發展產銷區之間長期穩定的糧食產銷合作關系,積極探索理順產銷區關系的新途徑、新機制,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產銷協作機制。要積極支持和鼓勵區內產銷區雙方、區內產銷區與內地主產省區以經濟利益為紐帶,充分發揮各自的比較優勢,拓寬合作領域,創新合作方式,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發展長期穩定的產銷合作關系,使本轄區的糧食有可靠的銷路和來源,搞好供需平衡。
?。┥罨瘒屑Z食企業改革。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是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各地(市)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抓好本地區國有糧食企業的改革工作。要將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同本地糧食生產和流通發展結合起來,選擇符合本地(市)實際的改革模式。一是妥善解決好企業歷史包袱。這是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條件,必須按照既定政策和要求,抓緊落實。要做好國有糧食企業職工統一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的工作,保護職工合法權益。要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將國有糧食企業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上劃到自治區糧食局集中管理,為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和推進企業改革創造條件。二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要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推進國有糧食企業重組和組織結構創新。三是轉換企業經營機制。要按照“精簡管理人員,保留業務骨干,發揮調控載體和主渠道作用,有利于開展經營”的原則,進一步推進國有糧食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要抓緊建立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要積極推行經營決策公開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完善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監督約束機制,形成適應市場、管理協調、運轉靈活、充滿活力的新機制。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要著重把握三點:一是要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企業的具體情況、探索切合當地實際的方式和形式,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實施方案。二是堅持重點突出,區別對待,根據本地(市)糧食企業的不同情況加強改革的分類指導,要充分考慮企業、職工和社會承受能力,妥善處理好有關政策的銜接,防止引發新的矛盾。三是通過創新企業的體制機制、組織結構、經營方式,做大做強企業。
三、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確保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要切實把糧食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自治區、地(市)、縣(市)政府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真正把糧食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到實處。要加強對糧食工作的監督指導,經常聽取糧食工作匯報,深入糧食工作一線進行檢查指導,努力做到對糧食工作情況心中有數。要認真抓好各項糧改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不斷總結經驗,及時研究和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我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進行。由于主觀原因造成本地(市)糧食供求不平衡,引發市場波動和社會動蕩的,要追究第一責任人的領導責任。
?。ǘ┳⒅匦麄?,落實政策。各地(市)要增強全局觀念,加強宣傳,讓廣大農牧民群眾了解中央和自治區的一系列惠農政策,并要確保政策不折不扣地兌現給群眾。一是認真執行青稞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二是落實好對種糧農民的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等補貼政策。三是要嚴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規定,做好災區糧食供應和救災糧食發放工作。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在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過程中,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協調督導,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及時匯報,做好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履行好糧食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職責;財政部門要保證糧食風險基金的足額到位,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管;農業銀行要保證儲備糧和政府宏觀調控糧食貸款資金的供應;勞動保障部門要做好國有糧食企業職工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險工作;工商、衛生、質監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
全面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增強各地(市)專員(市長)的責任,事關我區糧食安全和跨越式發展的大局。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制定本地(市)落實糧食專員(市長)負責制的工作方案,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出臺的各項糧改政策措施,落實各項責任,確保我區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順利推進,努力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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