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任務,是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的必然要求,也是在新的國內外形勢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好地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舉措。作為自治區政協要充分發揮自己的特點和優勢,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西藏貢獻力量。
一、人民政協履行職能與構建和諧社會本質相統一
賈慶林主席在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指出:“要把人民政協的獨特功能和作用切實有效地發揮出來,為建設民主政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政協作為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作為我國政治生活中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無論從肩負的根本任務,賦予的工作主題,都與構建和諧社會有著密切的關系。胡錦濤總書記指出:“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牢記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實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為和諧社會服務,政協有著自身的有利條件和協調社會各個界別關系獨特的特點和優勢。發揮人民政協的優勢,就要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貫穿于履行職能的始終,時刻關注民生、體察民情、了解民意,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協工作的依據,把促進富民作為政協委員建言獻策的重點,把加強與溝通聯系作為政協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通過提出意見、建議的方式進行民主監督、積極參政議政、廣開言路、廣納群智、建言獻策。努力做好政協的各項工作,真正反映人民群眾的要求,符合群眾的利益,體現群眾的意愿。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與政協履行職能的本質都是促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使我們的社會形成政通人和、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的大好局面。
二、構建和諧社會是加速改變西藏落后面貌的現實需要
西藏是一個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封建農奴制度一直延續到1959 年,這導致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十分落后。經過民主改革、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改革開放,西藏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50多年來,特別是中央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心支持和全國各地的無私支援下、西藏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經濟發展進入了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時期,社會各項事業有了很大的進步。50多年來西藏從黑暗走向光明,從落后走向進步,從貧窮走向富裕,從封閉走向開放的光輝業績,為構建和諧西藏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是,西藏是在封建農奴制度的廢墟上建設社會主義的,是從十分落后的基礎上進行現代化建設的,由于底子薄,起點低,仍是全國落后的地區,與祖國內地各省市區的差距很大。2004 年西藏人均 GDP 為7779 元,而全國人均GDP為10533 元,相差2754 元;2004 年,我區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1861 元,僅相當于全國2936 元的63.5%;我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200 元,比全國的9422 元低1222 元;基礎設施比較落后,全區還有40個縣不通黑色路面,全區人均電力裝機僅為189瓦。社會事業發展滯后,2004 年西藏受教育年限僅為4.5年,比西部地區平均低2.2年,比全國平均低3.5年;“兩級攻堅”人口覆蓋率僅為46.2%,比全國低47.4 個百分點。以上數據說明:西藏與內地省區市之間的差距很大,這種差距是階段性和層次上的差距,而且這種差距越來越拉開距離。這就說明落后是造成社會不和諧的主要原因,落后必然導致社會不和諧,改變這種落后狀況就要加快發展。胡錦濤總書記指出:“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中國所有問題的關鍵,也是解決西藏所有問題的關鍵。”要改變西藏的落后面貌,要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必須要靠發展。建設和諧社會、鞏固穩定的政治局面同樣靠發展。由此可見,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它直接關系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關系黨的事業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所以,我們在任何時候都要緊緊抓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現在,全國的發展變化很快,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好形勢催人奮進,形勢逼人。西藏的形勢同全國一樣,在區黨委的領導下,我區的改革、發展、穩定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好勢頭。但是越是形勢好,我們越要樹立憂患意識,越要清醒地認識到,西藏是近代化與現代化兩步并一步走,本來基礎差,發展目標與全國同步,則需要加快發展步伐,高度重視自身造血功能的培育,按照區域經濟特色化、特色經濟產業化、產業發展規模化的要求,大力發展我區的特色經濟,把資源優勢轉化為產品優勢。這種發展必須是跨越式發展,只有跨越式發展才能跟上全國的發展步伐。西藏作為一個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技術基礎薄弱的現實條件,經濟呈現出投資拉動型經濟特點,今后若干年,西藏經濟發展除了投資拉動增效方式支撐之外,需要加快產業建設發展步伐,使輸血型經濟轉變為造血型經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比如:西藏高原綠色農畜產品的開發即出口農牧業的開發;西藏水電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整合資金、技術、資源,形成集團,打出藏藥特色品牌;西藏旅游資源豐富,應整合六大要素,形成規模等。總之,要積極探索跨越式發展的新思路、新途徑。貧窮是社會不和諧的主要原因,而發展經濟是消除貧困的根本途徑,也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只有加快發展,創造更豐富的物質和精神財富,不斷提升整體實力,具備雄厚的物質精神基礎,才能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和諧西藏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為此,人民政協必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為本、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促進發展作為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并根據西藏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在推動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上下功夫,為促進西藏經濟的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西藏各族人民孜孜追求的愿望
建設和諧社會惠及全體人民,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舊西藏95%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中,沒有人身權利,沒有受教育的權利,根本談不上社會的公平和正義,談不上民主法治,更談不上和諧相處的問題。可以說,我們這一代人是伴隨著西藏的革命和建設步伐長大的,我們親眼目睹了西藏在中國共產黨的英明領導下發生的巨大變化。從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到改革開放各個時期,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都高度重視西藏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穩定。毛澤東主席親自制定進軍西藏、和平解放、平息叛亂、民主改革時期的重大政治決策及方針政策。改革開放以來,鄧小平同志提出了衡量西藏工作的標準:“關鍵是看怎樣對西藏人民有利,怎樣才能使西藏很快發展起來,在中國四個現代化建設中走進前列。”江澤民同志指出:“西藏的穩定,涉及國家的穩定;西藏的發展,涉及國家的發展;西藏的安全,涉及國家的安全。”他還指出:“決不能讓西藏從祖國分裂出去,也決不能讓西藏長期落后下去。”這不僅提升了西藏工作的戰略地位,還明確了西藏發展和穩定的重要性。胡錦濤總書記曾領導了西藏的改革發展穩定工作。1989 年,胡錦濤同志主持西藏工作,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果斷有力地平息了拉薩騷亂,扭轉了西藏不穩定、不和諧的局面。1990 年,區黨委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抓住穩定局勢和發展經濟兩件大事,確保我區社會的長治久安、確保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確保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有明顯提高”的工作思路(即一個中心、兩件大事、三個確保),被1994 年中央召開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為新時期西藏工作的指導方針。中央從戰略全局的高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發展、穩定社會局勢的政策措施,還確定62項工程,做出了15個省市和中央各部委對口支援幫助西藏加快發展的戰略決策,有力地促進了西藏的發展和社會局勢的穩定,成為新時期西藏工作的重要里程碑。2001 年,中央召開了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中央再次明確了新世紀初西藏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確定了西藏跨越式發展的目標,并且進一步加大了對口援藏的力度、擴大了對口援藏的范圍,從根本上為推動西藏經濟從加快發展到跨越式發展、社會局勢從基本穩定到長治久安,提供了組織、思想、政策和財力上的保證,這是進入新世紀西藏工作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50多年來,在黨中央的關懷、全國人民無私的支援下,在歷屆區黨委的直接領導下,經過全區各族人民的團結奮斗和艱苦創業,西藏的各項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實現了西藏社會制度的跨越、實現了西藏民主政治的跨越。人民生活水平總體上實現了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跨越,西藏各族人民和睦相處、共謀發展,各族各界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得到充分的發揮,呈現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社會景象。政協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同其他戰線一樣,充分發揮各族各界委員們的優勢和作用,在謀跨越、奔小康、思穩定的里程中作出了艱辛的努力。
四、發揮人民政協優勢,努力做好爭取人心、凝聚力量、維護穩定、營造和諧西藏氛圍的工作
穩定是西藏工作大局,是構建和諧西藏的重要內容和前提,沒有穩定的政治局面,不可能實現西藏社會的和諧。在西藏,影響社會穩定的最大因素就是達賴分裂集團的干擾和破壞。達賴分裂集團始終披著民族、宗教的外衣,一方面對我們的民族、宗教、文化等政策進行攻擊,另一方面有意混淆是非、擾亂視聽、企圖爭取國際輿論的支持,騙取境內外群眾的同情,企圖推翻共產黨的領導、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近10年時間里,在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我區在各大寺廟開展了以愛國、愛教、守法為主要內容的寺教工作,在僧尼中徹底剝開了十四世達賴政治上的反動性,激發了僧尼的愛國熱情。在教育的同時,寺廟的管理也加強了,絕大多數僧尼的祖國觀、民族觀和法制觀念、公民觀念都有了明顯提高。同時我區依法規范了寺廟和僧尼的行為,寺廟民管會班子加強了,管理能力提高了,宗教秩序和政治秩序正常了,總的形勢不錯。但是,少數職工和群眾中還存在著一些模糊認識,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因此,人民政協要發揮作用,協助黨委、政府做好黨的民族、宗教工作。因為,這不僅是維護我區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更是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需要。所以,在西藏這樣的邊疆民族地區,除了要做好宗教工作,還要做好黨的民族工作。只有加強民族團結,各族人民才能和睦相處,社會才能和諧;各族干部只有牢固樹立了馬克思主義的祖國觀、民族觀,堅持“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才能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我們應當通過發揮政協的優勢作用,努力消除影響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通過教育干部群眾,使各族干部群眾懂得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社會動亂是各族人民之禍,要把民族團結建立在深厚的祖國之情、民族之情、同志之情的基礎上,增強維護民族團結的自覺性,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民族團結,努力促進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榮辱與共的手足之情。積極主動地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在廣大干部群眾中進行說服教育工作,用50年來在黨的領導下,西藏取得的成就鼓舞人心;用“一加強、兩促進”的歷史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凝聚人心,要讓廣大信教群眾明白沒有穩定的政治局面,建設和諧安寧的新西藏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西藏要發展,社會不能動亂,在地震上不可能建設團結、富裕、文明、進步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西藏。我們要讓更多的人知道,我們與達賴集團的斗爭不是信教不信教的問題,而是維護祖國統一和反對分裂的政治問題。因此,我們要認真做好工作,切實把各族干部群眾的思想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統一到區黨委的各項工作部署上來,努力促進西藏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榮辱與共的手足之情,為營造諒解寬容、融洽和諧的人際關系,促進西藏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促進西藏的發展穩定,實現“一加強、兩促進”的歷史任務做出積極的貢獻。
五、充分發揮履職優勢,為建設和諧西藏貢獻力量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是一個有機整體,它的發展、進步有賴于每一個社會細胞富有活力,也有賴于凝聚社會各個階層人們的智慧和力量。政協不僅要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而且要融入中心工作,更要在各級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推動履行職能的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充分發揮作用。一是要充分發揮政協的政治優勢,促進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各族各界人士合作共事,最廣泛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廣開言路、廣集群智,就政治經濟與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廣泛協商,積極推進民主政治建設。二是要充分發揮政協的人才和智力優勢,注重調研、集中民智,增強建言立論的針對性、可行性和前瞻性,努力做到建言建到點子上,立論立到關鍵處,積極協助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科學執政。三是充分發揮政協社會聯系面廣的優勢,及時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發揮溝通和協商方面的優勢。四是協助黨委、政府多做增進團結、凝聚人心、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的工作。五是發揮政協亦官亦民,位置超脫等優勢,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把促進發展作為履行職能的第一要務,通過發揮政協的優勢,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來,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發展、穩定這一大局,依照政協章程賦予的權利,有序的政治參與,認真履行職能、充分發揮作用,不斷推進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為建設和諧西藏貢獻力量。(作者為自治區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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