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同志們,朋友們:
今天,我們在這里隆重集會,紀念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成立40周年?;仡?0年來西藏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光輝歷程,展望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光明前景,進一步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堅持好、落實好、完善好,對于繼續推進依法治藏進程,動員西藏各族人民滿懷信心地投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西藏的偉大事業,具有十分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一憲法精神的制度體現,是全國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最高實現形式,充分反映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社會主義民主的廣泛性。在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長期奮斗的重要成果,是全國各族人民最廣泛生動的光輝實踐。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在追求民族解放和國家富強的道路上苦苦求索,許多仁人志士為之奮斗不息,但是舊中國的政治制度,無論采取何種形式,都絲毫未能改變其代表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利益的本質。我國人民從長期的探索和奮斗中深刻認識到,要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就必須徹底推翻腐朽的政治制度,建立全新的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真正由人民當家作主。新中國的成立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標志著我國政治實現了向人民民主的偉大跨越,開辟了我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當家作主的新紀元,各族人民真正成為國家、社會和自己命運的主人。
我國是多民族組成的社會主義國家,在長期的歷史進程中,各民族共同締造了我們偉大的祖國,共同建設著我們偉大的祖國。在西藏建立和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并和民族區域自治的基本政治制度結合起來,是保障西藏人民當家作主權利、促進全國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必然要求。舊西藏實行的是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三大領主,占有全部土地和絕大多數生產資料,控制著占人口95%以上農奴的人身自由,對農奴進行殘酷的經濟剝削、政治壓迫和精神控制。我們黨領導西藏各族人民于951 年實現和平解放,開辟了西藏歷史新紀元。1959 年平息叛亂,實行民主改革,推翻了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百萬農奴獲得翻身解放。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民與全國各族人民一樣享有了平等的政治權利。1961 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西藏歷史上從未有過的人民選舉,翻身農奴破天荒第一次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選舉產生了各級政權。
1965 年9月1日至9日,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實現了西藏社會制度的歷史性跨越,開辟了西藏從專制走向民主的新時代。40年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切實履行自治機關的職能,民族區域自治權利得到有效落實。特別是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西藏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黨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央確定的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和發展穩定的工作大局,認真履行憲法及民族區域自治法等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為西藏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40年來,西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管理國家事務,自主管理區內事務,努力建設美好家園,實現了跨越千年的夢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和不斷鞏固完善,為促進西藏發展進步、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鞏固和完善,真正保障了各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西藏各族人民通過民主選舉人大代表,組成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并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西藏,人民選出的各級人大代表中,以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為主,充分體現了民族區域自治的特點。西藏現有各級人大代表35161 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在全國和自治區人大代表中占70%以上,在縣級人大代表中占85%以上,在鄉級人大代表中占95%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有力地保證了西藏各族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鞏固和完善,有效促進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加強立法工作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權利,結合西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行使地方立法權,共制定了230余件地方性法規和具有法規性質的決議、決定。這些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和實施,既保持了與國家法制體系的統一和銜接,也符合西藏實際,使各項工作有法可依,為促進西藏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與支持,有力地保障了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實施,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證了自治區國家機關的協調高效運轉,加強和促進了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鞏固和完善,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對區內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和決定,審查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財政預決算,充分反映了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有力保障和推進了西藏經濟社會的發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動員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會主義建設,廣泛調動了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西藏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一心,艱苦奮斗,不斷推進了西藏的發展進步。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鞏固和完善,切實維護了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以來的40年,也是西藏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40年。40年來,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穩定社會局勢和依法打擊分裂主義勢力的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充分表達和體現了西藏各族人民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的堅強意志和決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有機結合,使西藏在中央統一領導下,既能充分發揮地方積極性,又能在社會主義祖國大家庭中得到全國各族人民的支援和幫助,鞏固和發展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體現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
40年的歷程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體現了人民民主的本質,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在西藏政治生活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們能夠經得起各種風浪、克服各種困難、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實現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可靠保證。我們必須始終堅持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不動搖。
(三)我們黨歷來以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為己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第一,必須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障各族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群眾是西藏發展進步的主體力量,只有緊緊依靠各族人民,我們的各項事業才能興旺發達。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支持、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最佳途徑,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載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先進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眾之中。我們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要鞏固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進一步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制度,豐富社會主義民主形式,保證各族人民依照法律規定,在黨的領導下,有效行使民主權利。西藏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來自于人民,必須用來為人民服務,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風,堅決反對脫離人民群眾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同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
第二,必須堅定不移地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不斷推進依法治藏進程。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我們貫徹落實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不斷推進依法治藏進程,就是要認真貫徹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以憲法為根本準則,維護憲法尊嚴,維護法律權威,堅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公正司法。要加強地方立法工作,不斷完善地方性法規。要通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法治政府。要充分發揮司法制度和司法機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保障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要認真開展普法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第三,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保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康發展。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通過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實施對全社會的領導。各級黨委都要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發揮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要認真貫徹落實區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支持人大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人大黨組和在人大工作的黨員干部要堅決貫徹黨委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善于把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經過法定程序變為國家意志,成為西藏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增強人大是國家權力機關的意識,尊重人大職權,履行人大決議,配合人大工作。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實現和發展人民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體現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們要切實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之中,努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和諧西藏,實現西藏長治久安。
(四)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隨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不斷發展,國家權力機關在西藏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我們要建設一個更加團結、更加民主、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諧的社會主義新西藏,新的形勢和任務要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切實履行好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責,發揮更大的作用。
加強地方立法工作,為促進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要緊緊圍繞西藏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按照國家法制統一的原則,立足西藏實際,切實加強立法工作,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來規范社會行為,從制度上、法律上堅持黨的領導,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突出發展主題,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促進科學發展、加快發展、跨越式發展,努力推動西藏的繁榮進步和創造人民的幸福生活。要突出穩定大局,加強反分裂斗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和處置群體性事件、宗教事務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要突出為民宗旨,堅持立法為民,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妥善處理好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關系,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 ∫婪ㄐ惺贡O督權,提高監督工作的實效。保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最重要、最基本的職權。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是作為國家權力機關最高層次的監督,也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監督。各級黨委要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突出監督重點,加大對涉及改革發展穩定全局的重大問題、地方事務中重大而長遠的事項和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監督力度,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要不斷改進監督方式,健全監督機制,拓寬監督渠道,增強監督實效,努力提高監督水平,使人民群眾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人大監督的實際效果。
依法行使決定權,不斷完善決策機制。對區內重大事項的決定權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代表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民主權利的具體體現。各級黨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不斷完善決策的程序和機制,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各級人大要加強調查研究,把全面調研和專題調研、專門委員會調研和人大代表調研等方式結合起來,深入了解民情,準確掌握民愿,適時作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政策和體現人民群眾意愿的決議、決定。
依法行使任免權,切實保障國家政權機關的正常運轉。民主選舉和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依法行使選舉權和人事任免權同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有機結合起來,貫徹好《國家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執行地方組織法和選舉法有關選舉、任免工作的規定,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依法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群眾中有威信的優秀人才選拔到各級國家機關,確保國家政權機關的正常運轉,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
加強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代表著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人大代表的工作。要不斷提高人大代表的綜合素質,通過加強培訓、交流等多種方式,使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適應新形勢下履行職責的需要。要創新和發展代表的活動方式,增強代表工作的實效。要加強對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辦理質量。要創新人大代表聯系群眾的制度,人大代表人民選,必須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的監督。各地各部門都要努力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提供保障和服務,推進代表工作不斷發展。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不斷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健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制度和運行機制,不斷完善議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促進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范化。要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機關干部隊伍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我們黨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不斷優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結構,提高人大機關組成人員的素質和履職水平,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更好地依法履行法定職能。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力戒形式主義,進一步樹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良好形象。
(五)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文化是政治、經濟的反映。政治發展、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是互為條件的,政治發展為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提供制度保證,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社會發展為政治發展提供物質基礎、文化基礎、群眾基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緊緊圍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全面發展的根本要求,在堅持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促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共同進步。
第一,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努力實現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發展是硬道理,是我們黨執政興藏的第一要務,是解決西藏所有問題的關鍵。改變西藏的落后面貌要靠發展,改善人民的生活要靠發展,鞏固和諧穩定的政治局面同樣要靠發展。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各族群眾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始終是新時期西藏工作的中心任務。這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經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我們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充分發揮自身優勢,集中各族干部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著力解決當前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優越性落實到發展先進生產力、發展先進文化、實現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來,努力實現科學發展、加快發展、跨越式發展,不斷推動西藏的繁榮進步和創造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為推進西藏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第二,堅持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不斷推動全社會文明進步。推動西藏的發展進步,不僅需要經濟建設有一個大的發展,而且需要文化建設有一個大的發展。我們要始終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沿著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全面培育中華民族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創新的時代精神。要始終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西藏提供廣泛的智力支持。要堅持貼近生活、貼近實際、貼近群眾,以積極健康、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倡導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思想觀念和生產生活方式。要科學處理繼承與創新的關系,尊重和發展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不斷創新和發展更具有時代氣息的民族文化。要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堅持高舉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旗幟,努力建設和諧西藏。祖國統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團結是祖國統一的重要保證。歷史和現實都表明: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則政通人和、百業興旺;國家分裂、民族紛爭,則喪權辱國、人民遭殃。我們要堅定不移地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深入開展反分裂斗爭,堅決打擊一切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分裂破壞活動,確保西藏平穩安全。要全面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開展民族團結創建活動,努力建立充滿活力的社會,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使西藏更平安、人民更安康、社會更和諧,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
同志們,朋友們!
西藏人民代表大會40年的光輝歷程,展示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強大生命力。我們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始終堅持、決不動搖。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工作,開拓進取,奮發有為,為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構建社會主義和諧西藏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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