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備案審核結果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購工作效率和質量,保證政府采購活動規范有序進行,促進公平競爭,我廳委托西藏雪域律師事務所,根據《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過渡時期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相關事宜的通知》(藏財采辦〔2015〕11號)和《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過渡時期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備案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藏財采辦〔2016〕8號),對四川友德招標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的代理機構備案材料進行了審核,現將結果公告如下:
一、四川友德招標有限公司、南京永道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西藏眾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四川五洲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通過備案。
二、未通過審核的企業,若還有意在自治區本級參加政府采購代理業務,需進一步改善公司條件,待達到備案條件后,再進行重新報備。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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