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
本網訊(記者 彭靖 何寶霞)4月27日上午,西藏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西藏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情況,解讀《西藏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

圖為主持人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外宣辦(政府新聞辦)主任晉美旺措
發布會上,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總河長辦副主任潘旭春介紹,全面推行河長制,是河湖水域管理保護的體制機制創新。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11月28日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根據中央部署要求,結合西藏實際,我區制定了《西藏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已于4月5日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部署在全區大力推進河長制,全面提升河湖管理與保護水平。

圖為新聞發言人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總河長辦副主任潘旭春
西藏位于祖國西南邊陲,地處青藏高原西南部,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江河縱橫、湖泊密布,號稱“亞洲水塔”,是全國重要的江河源和生態源,是面向南亞開放的重要通道。特殊的地理位置、重要的生態功能使西藏成為全國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生態文明建設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圖為新聞發言人區水利廳黨組書記達娃扎西。
結合西藏的區情、社情、水情及生態地位,西藏自治區提出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加大江河源頭區、水源涵養區、生態敏感區保護力度,對三江源頭區等重要生態保護區實行更嚴格的保護;加強“一江四河”流域、藏東“三江流域”和易貢湖綜合治理,保持江河湖庫水系完整,恢復生態功能。西藏自治區財政設立了專項資金并整合中央環保專項資金,從2010年開始實施全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十二五”期間,共投入1.35億元實施了102個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工程,涵蓋了全區71個縣(區)。并編制下發了《西藏自治區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技術指南(試行)》,“十二五”期間爭取資金1.3億元,完成了1300個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

圖為新聞發言人區環保廳廳長羅杰。
在西藏全面河長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責任重大,任務艱巨。河長制覆蓋了所有的行政區域,管到了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湖泊,把這件事情長期抓好任重道遠,需要全區上下各界的共同努力,為建設美麗西藏做出貢獻。

圖為新聞發言人區水利廳副廳長趙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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