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年前一場轟轟烈烈的民主改革,標志著西藏進入現代文明社會,百萬農奴翻身做主人,各族人民群眾獲得了平等的社會地位,也擁有了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民主改革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憑借各族人民群眾的勤勞和智慧,西藏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事業不斷完善,人民群眾福祉水平持續提高,過上了富裕、美滿、幸福、和諧的生活。
民主改革以來,封建農奴制社會的階級壓迫被廢除,各族人民群眾獲得平等的社會地位,擁有了通過自己的努力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利。現代社會是平等的社會,現代社會的公民應該平等地享有各項社會權利,平等的社會地位和基本的社會權利是人們幸福生活的前提。但是,舊西藏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在政教合一、僧侶貴族專政的封建農奴制度下,廣大農奴毫無地位可言,根本沒有資格也沒有機會去追求本屬于自己的幸福生活。首先,舊西藏實行的封建農奴制度,將人分為三六九等,還制定一系列法律將這種等級制度固化。其次,在舊西藏的農奴階級與農奴主階級之間存在人身依附關系,農奴主占有農奴的人身,把農奴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支配,可以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在漫長的封建農奴制社會,廣大農奴過著悲慘的生活,“能帶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根本沒有機會改變自己的命運。幸運的是,民主改革從根本上結束了這種政教合一的不平等制度,建立起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各族人民群眾的命運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一是在新制度下,廣大人民群眾處于平等的地位,政治權利得到切實的保障,西藏人民同全國各族人民一樣,成為國家的主人,享有法律所規定的一切政治權利,能夠自主決定自己的命運。二是在新制度下,各族人民群眾獲得生產和生活資料的占有權,能夠分享和保留自己的勞動成果,免于農奴主的剝削和壓迫。三是在新制度下,各族人民群眾獲得各項基本社會權利,有資格接受政府提供的教育、醫療、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通過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來改善自身的福利。民主改革使西藏各族人民群眾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公民,獲得了憑借自己的勤勞和智慧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的權利。
民主改革以來,封建農奴制生產關系對生產力的桎梏被打破,西藏經濟迅速發展,為各族人民群眾福利的改善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幸福生活是建立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之上的。只有社會生產力不斷提高,整個社會財富不斷增加,人民群眾才能夠將更多的資源用于改善自身福祉的活動中。在封建農奴制下的西藏社會,是一種典型的“二元社會”,整個社會分為農奴主和農奴兩個階級。作為農奴主代表的“雄溪”、“格溪”和“曲溪”,“三大領主”是社會的統治階級,大約只占舊西藏人口的5%,但卻霸占了絕大部分耕地、牧場、森林、山川、河流、河灘和牲畜。以“差巴”和“堆窮”為主的農奴階級占人口的絕大部分,不僅沒有土地,沒有人身自由,還要支應各種繁重的烏拉差役。這種封建農奴制生產關系嚴重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一方面在封建農奴制下,土地和生產資料被農奴主階級所壟斷,勞動成果也由農奴主階級享有,直接從事勞動生產的廣大農奴卻不能享有勞動成果,這種分配方式嚴重損害了人的生產積極性。另一方面,農奴主攫取農奴的勞動果實主要用于自己的揮霍和享受,根本不關心生產工具的改進和勞動技能的培訓提高,使得舊西藏的勞動工具和勞動技能一直處于極為落后的狀態。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區都已經進入現代化發展軌道的時候,西藏仍然保留在原始落后的狀態,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生產力和生產關系這一對最基本的矛盾,決定了舊西藏封建農奴制度必然會走向滅亡,中國共產黨推行民主改革,消滅封建農奴制度,正是適應了西藏社會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通過民主改革,廣大農奴和奴隸,成為生產資料的主人,獲得享有勞動和勞動成果的權利,發展生產的激情、創造生活的活力前所未有地迸發出來,勞動生產率大幅提高,社會生產得到快速發展。加之中央對西藏特殊關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專門召開了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根據西藏發展需要,制定了一系列符合西藏特點的政策,并確立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和對口支援西藏的機制,極大地促進了西藏經濟社會的發展。一是各族人民的收入逐年增加,生活水平穩步提高。在1959年,西藏生產總值僅為1.74億元,到2014年,已經達到了920.8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增長529倍。1959年,西藏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為142元,到1989年首次突破1000元,2006年躍上10000元臺階,到2014年,更是達到29252元,是1959年的206倍。二是基礎公共設施建設速度不斷加快,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以交通為例,從沒有一條正規公路,到建成川藏公路和青藏公路,再到建成新藏、滇藏、中尼等干線公路,到2014年,全區公路總里程已達到75470公里。相繼開通了拉薩至北京、成都、西安、蘭州、上海、廣州等國內航線和拉薩至尼泊爾加德滿都的國際航線。2006年,青藏鐵路全線通車,結束了西藏區內不通火車的歷史。此外,廣播、電視、通信、網絡、電力、自來水等各項公共設施也都迅速發展。在社會主義新西藏,各族人民群眾能夠充分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享受各項基本公共設施帶來的便利,為改善生活條件、提高生活質量、增強福利水平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民主改革以來,西藏各項社會事業從無到有并不斷發展,各族人民群眾的福利需求得到極大滿足,福利水平突飛猛進。社會福利事業關系到生活的各個方面,是影響人們生活質量和福利水平的重要因素。民主改革以來,西藏社會福利事業從無到有,不斷發展完善,極大改善了各族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福利狀況。在舊西藏,沒有真正意義上面向所有社會成員的社會福利事業。一是基本衛生服務缺乏。舊西藏,整個西藏只有三所醫療設備極其簡陋、規模有限的官辦藏醫機構和少量私人診所,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不到百人,加上民間藏醫也只有400余人,平均每千人口只有不到0.4名醫務人員。而且,機構和人員也主要為貴族、官員服務,廣大農奴和奴隸得不到治療,天花、鼠疫等烈性傳染病時常發生和流行。二是文化教育事業落后。雖然歷史上西藏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但卻不能在整個社會上普及開來,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文化教育完全被貴族和寺廟壟斷,廣大農奴和奴隸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力,95%以上的人口為文盲。三是住房條件惡劣。民主改革前,西藏 90%以上的人沒有自己的住房,農牧民居住條件極差,城鎮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僅在拉薩城區周圍居住在破爛帳篷里的貧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戶人。四是沒有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事業,大量貧困人口處于生存難以為繼的狀態。各項社會事業的落后,加上自然環境的惡劣,使得人口整體素質很低,平均預期壽命只有35.5歲,人口增長長期處于停滯的狀態。民主改革以后,中國共產黨努力在西藏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一是教育事業得到長足發展。到2008年,74個縣都已實現脫盲,脫盲人口覆蓋率達到了100%,到2014年,全區共有小學829所,普通中學125所,中等職業院校9所,普通高等學校6所。從1985年開始,率先在全國實施義務教育“三包”政策,到2015年,生均三包標準達到3000元每年。二是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到2014年,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數已經達到1432個,床位達到12024張,每千人擁有床位達到3.82張,衛生技術人員達到12946人,每千人衛生技術人員數達到4.11人,很好地滿足了各族人民群眾醫療衛生需求,人口體質得到明顯改善,到2009年,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67歲。三是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目前,西藏已經基本建立起以社會保險制度為主體,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結合的社會保障體系。到2014年,城鎮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14.7萬人,失業保險11.8萬人,工傷保險23.5萬人,生育保險21.9萬人,基本醫療保險32.55萬人,城鄉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130.29萬人,醫療保險25.86萬人,農牧區醫療制度覆蓋到廣大農牧區群眾。四是住房條件得到極大改善。通過推進新農村建設、實施安居工程,西藏人民的居住條件得到了巨大改善,上百萬農牧民群眾住進了安全適用的新房。尤其是以農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為主要內容的農牧民安居工程,使80%的農牧民住上了安全適用的房屋。
自民主改革以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西藏各族人民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通過自己勤勞的雙手來打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我們必須要把增進西藏各族人民福祉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所有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確保同全國人民一道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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