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王子銘、馮家順)記者3月10日從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會議獲悉,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根據全國人大代表意見,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修改稿明確電器電子、機動車等產品的設計應“加強有害物質源頭減量和替代”。
在10日上午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上,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信春鷹作了關于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報告指出,草案對產品的綠色設計作了規定。有的代表建議,加強電器電子、機動車等產品的綠色設計,從源頭減少有害物質含量。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將草案相應條款修改為:電器電子、機動車等產品的設計,應當考慮其在生命周期中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影響,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按照國家規定加強有害物質源頭減量和替代。
同時,草案對電器電子、機動車、鉛蓄電池、動力電池等產品的生產者建立廢舊產品回收體系作了規定。有的代表建議,進一步強化生產者責任延伸,明確生產者履行回收和利用責任。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將草案相應條款中的“實現有效回收和利用”修改為“履行回收和利用責任”。
關于我們 丨聯系我們 丨集團招聘丨 法律聲明 丨 隱私保護丨 服務協議丨 廣告服務
中國西藏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協議授權,禁止建立鏡像
制作單位:中國西藏新聞網丨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朵森格路36號丨郵政編碼:850000
備案號:藏ICP備09000733號丨公安備案:54010202000003號 丨廣電節目制作許可證:(藏)字第00002號丨 新聞許可證54120170001號丨網絡視聽許可證261059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