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自治區強化黨建引領,推動基層治理,夯實了黨在西藏的執政基礎,為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民族團結、促進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強組織保障。2021年7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公布,要求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對基層干部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基層干部必須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并一以貫之深入落實,進一步鞏固黨在西藏的執政根基。
基層政權是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礎,其治理能力直接影響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直接關系基層治理的基本樣態及發展走向,事關“國之大者”。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
第一,強化黨建,增強基層黨組織和干部政治引領功能和組織力。“1+N”基層工作方法的關鍵是“1”,擺在首位的是黨建引領。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只有加強黨的建設,基層治理才有主心骨。基層黨組織要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制定的基層黨建工作措施和重點任務清單,加強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保障等建設,嚴格按照政策文件開展工作,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讓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基層干部作為深入群眾的“一線公仆”,其政治站位深刻影響治理效能。基層干部要旗幟鮮明講政治,尤其在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時代背景下,更要提升政治定力,始終從黨的立場出發開展各項工作,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要扎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長效常態化機制建設,主動從黨史、新中國史中汲取養分,增強歷史自覺,掌握歷史主動,為西藏基層政權建設厚植基礎。
第二,堅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并利用現代技術實現“智慧治理”,推動基層治理方式從行政性單一化管理向黨領導下的多元共治轉變,從硬性管理向柔性治理轉變,從傳統粗放式管理向現代精細化治理轉變。自治是人民當家作主在基層治理中的體現,基層群眾自治是廣泛、直接、有效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要積極探索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新方式。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國在基層治理中的體現,基層治理和管理要以法治化為保障,推動城市管理精細化和社會治理法治化。德治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髓在基層治理中的體現,基層治理進程中要做到以德服人,以文化人。實踐中要注重運用村規民約、“四議兩公開”“民間設獎”“村民說事”“道德積分”等治理方式,對基層治理形成有效補充。智慧治理可使現代社會基層治理方式更加精準、更加科學,基層干部要學會運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推動城市和鄉鎮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讓“智慧”的人情味體現在百姓生活中。
第三,面對多元訴求,還需集眾智和凝聚各方合力。新發展階段,要更好滿足基層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僅依靠各級黨委、政府尤其是基層黨委、政府“單打獨斗”是不夠的。基層黨組織和政府干部要學會調動和盤活各類社會資源,吸納共建單位實現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可因地制宜適時引入專業社會服務機構,向鄉鎮和社區居民提供居家養老、養殖、務工、醫療、教育等咨詢。居民是社區和鄉村主體,要依法有序組織居民參與社區治理,將人、地、事、物、組織等納入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 打通基層善治的“最后一公里”,讓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以黨建帶群建推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基層治理,畫出最大同心圓。
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要以黨建為引領、自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德治為支撐,充分發揮組織優勢和引領示范作用,深化自治區基層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形成維護穩定的銅墻鐵壁。基層干部要樹牢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的導向,堅持把群眾路線與法治方式結合起來,將治理和服務工作通過基層黨建網格向社會治理末端延伸,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提質增效,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單位:工布江達縣朱拉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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