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四川省內江發生車禍,一對父子1死1傷。但死者張厚明并非當場死亡,卻被誤認為已死亡,被120拉到殯儀館冷藏。車禍5小時后其家屬發現親人未死,再次搶救無效才死亡。對此,內江衛生局長稱其很可能是“被顛簸而導致活過來了”,醫院對此則承認失誤但表示無刑責。(1月10日《云南信息報》)
“被復活”背后的醫務責任
在交通事故處理的過程之中,每一秒鐘對于傷者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為一刻的延誤就可能意味著一條生命的逝去。而殘酷現實卻是,張厚明被耽誤了5個小時。我們不禁要問,如果當時得到及時有效救治的話,他會不會活下來?
正如荊楚網的一篇網評所言:“被死亡”案不僅造成了傷者死亡的不可挽回性社會悲劇,同時也給醫務工作者們敲響了職業責任的警鐘。
《今日早報》評論進一步指出,更加令人不解的是,內江有關部門在當地120明顯失職的情形下,他們首先考慮的不是給死傷者家屬一個確切的結論,不是去追究有關人員的失職,而是考慮怎樣將事件淡化處理,怎樣尋求一個“合理的理由和說法”。以至于“慌不擇路”,冒出“被顛簸而導致活過來了”這樣的雷語。
此類事情,公權力還是緩介入好
在此事中,內江衛生局長的“顛簸復活論”讓人印象頗深,而隨后的一幕更是令人大跌眼鏡,當地竟出動特警與死者家屬“搶奪”尸體。這些莫不顯示著公權力不當介入醫患糾紛領域,給人以偏袒性執法的嫌疑。
正如新浪雷磊博客文章指出,在處理糾紛中,權力本該是“協調者”,公正而不偏私,理性而不盲目。但張厚明之死,讓人感覺權力參與糾紛時并非是以公允的姿態,特警的出現、官員的“幫腔”,都讓人看出權力明顯的傾向性。
如此一來,原本簡單的糾紛變得復雜激烈,最后甚至容易演變成為公共事件。此前類似的案例并非沒有發生過。這其中,就是源于權力不當介入時角色發生了變化,從一個評判者變成了“擺平者”,壓制某些正常的利益訴求,為自己的相關利益說話。
公權力著急介入民間糾紛,一碗水不能端平的處事方式,增加了弱勢者的不公平感,損害的是政府公信力,加劇了社會的不和諧,是一件吃力不討好、多輸的事。(整合/劉晶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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