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衛生局頒布了《精神疾病防治服務規范(2012版)》,但其中一條卻受到了媒體評論一邊倒的質疑,有文章提出,“無故不上學、不上班、不出家門、不和任何人接觸等行為異常人員將成為疑似精神病患調查的線索”是否條件過寬,容易產生“被精神病”的風險。
按照要求,精神衛生調查是在社區進行,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來承擔這種工作。而如果知道醫務人員要上門進行這種衛生調查,現在,一種比較流行的態度有可能是厭惡和抗拒,很多人會找出各種五花八門的借口和理由來抗拒與抵制這項工作。
在中國,“精神衛生”還是一個很少使用的詞匯,人們并不知道它的真正內涵,更多是把它與精神病聯系在一起。而“精神病”則是一個帶有羞辱色彩和暴力味道的名詞,它會讓人與“囚禁”、 “捆綁” 、“失去人身自由” 、“強制性藥物治療”等不人性的對待聯想到一起。當一個人厭惡和憎恨一個人,一旦失去理智,他可能會告訴對方說“你是一個精神??!”盡管他可能并不理解,其實絕大多數“精神病”是和我們一樣的正常人。主要的區別在于,他們是一群身處生活困境,更需要幫助和關心的人。
現在,“精神衛生調查”是幫助和促進,目的是為了增進社會的健康水平,而不是一種多么多余,或者是無聊的工作。如果我們不意識到這一點,選擇的是相反和錯誤的方向,對眼皮底下的精神衛生狀況視而不見,對待那些需要幫助和保護的人冷漠而麻木,讓他們跌入泥潭中自生自滅,我們其實就等于很隱蔽地在破壞社會健康的土壤和氣候,最后甚至每一個人都將有可能身受其害。
如何妥善而有力地幫助到他們?應該是政府有責,企業有責,人人有責。比如作為個體的人,我們自己至少能夠做到:把門為醫務人員打開,以嚴謹而不戲謔的態度來對待這種精神衛生調查;至少能夠尊重精神病患者家庭,不帶有色的眼光歧視他們,給他們更多的關懷。(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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