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平臺運營主體)未按照《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報送涉稅信息,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雖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處以罰款10萬元。這是《規定》實施以來,首次對互聯網平臺企業未按照規定報送涉稅信息作出的行政處罰。
依法按期如實報送涉稅信息,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2025年發布實施的《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及配套公告,明確了互聯網平臺企業的涉稅信息報送責任,清晰規定了報送主體、范圍、時限、標準以及法律責任。但反觀該企業一連串散漫的操作,很難說是簡單的工作疏忽或者流程疏漏,而是對法律義務的明晃晃漠視。
這張罰單,警示意義遠超10萬元罰款本身。平臺經濟作為數字經濟的核心形態,其發展速度越快、規模越大,越需要切實履行誠信守法的責任。然而過去一些年,一些平臺內經營者存在收入分散、稅收信息不透明等亂象;個別互聯網平臺更是通過隱瞞、漏報涉稅信息等手段,對違規經營開側門、“打瞌睡”,導致國家稅款流失,也讓合規經營者陷入不公平競爭。此次依法依規處罰,釋放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平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的清晰信號。同時,從責令整改到依法處罰落地,每一步嚴格依法依規推進,也體現出監管部門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監管處罰不是目的,而是要清晰豎起警示牌,教育引導全行業遵法守法。平臺企業,既要對自身經營合規負責,也要履行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義務,主體責任重大。諸如拼多多等頭部平臺更應發揮示范作用,主動健全涉稅信息管理體系,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依法報稅納稅,不能再在精準核驗和按時報送信息等工作上掉鏈子。對于監管部門而言,要持續強化常態化監管,以科技手段精準識別查處違法違規的涉稅行為,在全行業樹立起“合規者興,違規者罰”的共識。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也是最牢靠的發展“護欄”。互聯網平臺無論發展多快、規模多大、業績多好,都須牢牢守住誠信守法的底線,主動履行社會責任。(林風,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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