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兩起未成年人打人事件引發全網關注。一則是3名15歲少年持械追打他人;一則是4名14歲女生霸凌同學還錄制視頻上傳網絡。依據年初施行的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這幾個“小霸王”被拘留并處罰款,付出了應有代價。
此前,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原則上不執行行政拘留。然而,這一原本體現對未成年人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卻被極個別“小霸王”惡意利用,嚴重挑戰法律和良知底線。如今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未成年人執行拘留年齡作出調整,這釋放出鮮明信號:法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絕非無底線的縱容。嚴厲處罰,讓施暴者直面行為后果、看清暴力代價,起到了極大震懾作用。
除了打破“年齡保護傘”,“校園欺凌”正式入法同樣值得關注。這些年,校園欺凌事件不時發生,屢屢刺痛大眾神經。但很長一段時間,部分老師及家長對于校園欺凌缺乏足夠認知,視為“孩子間的打鬧”,對其處理也停留于批評教育,無形中助長了漠視規則的囂張氣焰。就媒體觀察,校園欺凌往往具有持續性的特點,有的“小霸王”屢教不改、一錯再錯,欺負同學長達數年。如今,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將校園欺凌定性為違法行為,毆打、侮辱、恐嚇等行為不再是“鬧著玩”。法律紅線的清晰,無疑會從心理上打破一些孩子“年齡小不擔責”的幻想。
真正的關愛不是無原則縱容,而是讓孩子在規則中學會成長。一個明確“欺凌是違法”的校園,會讓每個孩子都感受到公平與安全。新法動真格,還體現在從源頭上厘清了校園欺凌的責任,明確規定老師、校長若隱瞞不報,將被依法追責。這一“硬杠杠”,倒逼學校從“和稀泥”轉向“主動干預”,避免矛盾升級。當學校、警方、法律形成合力,校園才能真正成為“安全港”。
懲罰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本意。新法給所有未成年人上了一課,它保護受害者不受傷害,也防止施暴者滑向深淵。讓每個人知法、懂法、敬法、守法,這正是法律修訂的意義之所在。(雨馨,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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