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高岳
女孩小殷上車后,網約車司機苗師傅發現其情緒異常。溝通中,苗師傅了解到小殷在約見網友后被性侵。隨即,苗師傅將小殷護送回家,告知其父母相關情況并協助其父母報警。隨后,苗師傅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協助偵破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經山東省淄博市沂源縣人民檢察院申報,沂源縣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評審,2025年12月30日,苗師傅被評為“沂源縣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并獲頒證書和3000元獎勵。
助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
時間回到一年前。2025年1月4日,苗師傅在營運過程中接到未成年人乘客小殷。
行車途中,苗師傅敏銳地發現小殷情緒低落、神情慌張。經耐心溝通,小殷透露自己從外地赴沂源縣見網友,其間遭遇對方暴力脅迫并多次性侵,還被威脅不得報警。
了解情況后,苗師傅當即安撫小殷的情緒,明確告知其依法維權的重要性。在小殷擔心家人安全、不愿告知父母的情況下,苗師傅果斷決定將小殷護送回家,向其父母說明情況。隨即,苗師傅與小殷父親一同報警,并向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協助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沂源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苗師傅主動報告、協助報警的行為屬于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行為。
記者了解到,強制報告制度,是指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其他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的制度。
檢察官為何認為苗師傅的行為是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行為?
承辦案件的檢察官張田田說明了認定理由:“認定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核心法律因素有主體適格、情形觸發、程序合規等。苗師傅作為網約車司機是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符合法律規定的義務主體范疇。苗師傅在溝通中發現小殷疑似被性侵的情形,符合情形觸發因素。發現后,他馬上行動不拖延,主動報告不隱瞞,與小殷父親一同報警,方式和程序合規。因此,我們認定該行為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的報告情形。”
張田田還告訴記者,強制報告制度中的“強制”是指法定必為違則追責(即履行報告義務是法律強制要求的必須行為,若無正當理由違反規定,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符合觸發情形時必須報告,無正當理由隱瞞、拖延不報或虛假報告,就要承擔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評為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沂源縣人民檢察院還積極向主管部門申報苗師傅見義勇為事跡。“苗師傅送乘客到達目的地后報警,已經履行了基本的報告義務,他又主動安撫乘客異常情緒、護送到家、向其父母說明情況,還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刑事案件,體現了高度的責任感和勇氣,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張田田說。
沂源縣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沂源縣見義勇為評審委員會主任王富國告訴記者:“我們認定其在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行為之外,還有積極救助、協助破案的行為,屬于見義勇為行為。”
2025年12月30日,沂源縣見義勇為表揚大會召開,苗師傅獲頒“沂源縣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證書。
“這一正面激勵,有效激發社會公眾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積極性。報告是責任,更是守護。每一個公民,尤其是負有特殊職責的單位和個人,都是保護未成年人的‘吹哨人’。”張田田說。
記者注意到,在這一案件中,苗師傅既被認定為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又被認定為見義勇為。那么,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與見義勇為能否同步認定?記者就這一問題采訪了山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建良。
“同步認定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與見義勇為并不沖突。同步認定的關鍵是先履行強制報告義務,完成法定底線動作后有超義務的積極行為,比如臨時安置、主動協助取證和協助破案等,符合當地見義勇為評定規則。本案中,苗師傅完成了報警這一法定底線動作后,還有積極救助、協助破案行為,符合同步認定條件。”趙建良說。
推動強制報告制度落地
本案是沂源縣人民檢察院落實強制報告制度的生動實踐。
辦案中,檢察官堅持“正面激勵+反面追責”雙驅動模式。一方面,對履行報告義務的個人和單位給予充分肯定,并營造見義勇為的良好社會氛圍。另一方面,對辦案中發現的相關賓館工作人員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情況,依法移送線索,監督主管部門予以處罰,強化制度剛性約束。
為實現“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5年6月,沂源縣人民檢察院組織15家部門單位召開重點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專項整治活動部署會,制發檢察建議,推動主管部門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檢查住宿經營者130家次,責令限期整改5家,處罰5家(含涉案賓館),組織從業人員培訓2場次。
2025年7月,沂源縣人民檢察院與沂源縣公安局建立了信息共享、分類處置、強制報告落實等7項機制,將個案成效轉化為長效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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