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諧”,“堆”藏語意為上或高地之意,泛指后藏從拉孜到定日縣一帶以及包括阿里部分地區即西藏地勢較高之處的農村歌舞。后又專指上述堆區民間舞蹈傳入拉薩等城鎮之后,經過藝人和歌舞世家的規范,城市化了的藏族踢踏舞。
城市堆諧,即俗稱的拉薩踢踏舞。
每年藏歷七月初在拉薩舉行的一年一度雪頓節活動中,后藏迥巴藏戲團在演出時,穿插表演有扎聶(六弦琴)伴奏、踏步為節、重腳下節奏音響變化、歡快熱情的堆區民間舞,深受拉薩各階層人士的喜愛和推崇。后傳播流傳開來,又加工規范,成為藏族特有的踢踏舞。在音樂上配上了笛子、揚琴、京胡、二胡、串鈴等伴奏樂奏。
當代堆諧已從自娛性向表演性發展。由于城市堆諧的音樂比農村堆諧的音樂曲調豐富、表現力強,因而在舞蹈上也得到了相應的加工和變化。這種加工主要是強調和突出了原民間舞2/4節奏的后半拍起步,以“三步一空”為基步,適應音樂情緒,增添和規范了多種踏點節奏。
近代堆諧還將有關步法交叉組合,跳踏轉躍,腳下發出交織音響,從而更好地抒發熱情歡快的生活情趣。它因此成為藏族舞蹈中最典型的舞靴風格。由于堆諧以舞靴見長,重腳下節奏點子變化抒發情緒,因而上身姿態變化不多。常見的手部動作大體有四種:
第一,射箭式。男性舞蹈時較多。舞者側身左手拋甩與人體成90°,右手向后拉甩與人體成45°,氣質瀟灑豪放。據說是模擬騎馬射擊而轉化成的手部動作;
第二,十字手。女性舞蹈時較多。女子踢踏舞比較平穩,合著腳下的連點步跳踏,上身微微起伏,雙手在胸前交叉自如甩動,形如十字,舞姿顯得輕快活潑;
第三,前后甩手。左手向左從背后甩出與人體成90°,右手向右從胸前甩出與人體成45°,多見于“兩拍三步點”的跳法之中。往往在“兩拍一拖步”中轉動手腕,穿插一些施禮揖拜的生活動作,更顯得溫文雅秀。
上述這些手部姿態自然大方,合乎踢踏舞的動作規律。在過去,民間跳堆諧者還在腳下放一塊木板,舞者多著硬底鞋或馬靴踏板以突出踢踏節奏的音響效果。過去藝人們為上層權貴表演時,還以“頭頂碗水不溢”為高技藝的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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